福州市公安局永利皇宫 分局内设有政工室、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室等6个科室,设有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经侦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督察审计大队等11个业务大队,下辖南街、鼓西、温泉、东街、华大、安泰、水部、洪山、鼓东、五凤、屏山、梅峰等12个派出所。
一、机关科室及业务大队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政工室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统筹和组织推动。管理、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和有关干部考核、任免、档案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警衔管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干部职工出国(境)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和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警察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发展规划;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情报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区刑事、治安状况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重点区域的预警信息;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主动梳理发现案件、在逃人员线索,为实战单位网上作战提供支持;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网上情报信息应用,完成领导交办和协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区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全区治安情况和公安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文印、收发等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计划管理、经费预决算、收支管理及票据管理,指导全区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审核指导固定资产新购、调拨、报废以及装备、被装、车辆等有关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基本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和实施建设,审核指导全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审核指导分局机关通用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耗材的采购、维护,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
(五)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全局党建工作,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全局民警做好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六)离退休干部工作室负责指导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动态,研究拟订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全区刑事犯罪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管辖的重大刑事案件;组织、指导全区刑侦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和刑事技术、刑事基础业务建设。
(八)治安管理大队收集掌握全区治安信息动态,负责集会游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爆破工程等管理审批。指导承办和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侦破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和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治工作。负责全区户政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发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户籍业务证件等工作。
(九)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研究掌握全区敌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案件和对政治案件及其他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事件的处置与查办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组织全区公共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和安全审核制度。
(十一)法制大队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与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责,组织推动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法制民警业务培训、公安信访工作,指导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十二)经侦犯罪侦查大队组织、指导全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提出防范及打击对策。对接金融、财税等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承担预防管理、宣传教育、缉毒执法、戒治管控、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各项禁毒工作。
(十四)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开展巡逻执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负责突发性事件现场的警戒,疏导群众,维护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接受公民报警和求助;协助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大型文化活动的秩序;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指导承办和参与涉及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相关案件。
(十六)科技信息化大队负责保障公安业务通讯和公安网络畅通,全面承担日常公安通讯集群网络维护和突发情况的应急通信保障。
(十七)督察审计大队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和全局民警依法履职、行使职权以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督察。
二、各派出所名称及联系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南街派出所 0591-87551285
鼓西派出所 0591-87553330
温泉派出所 0591-87824213
东街派出所 0591-83323653
华大派出所 0591-87851762
安泰派出所 0591-87551283
水部派出所 0591-83324576
洪山派出所 0591-87900013
鼓东派出所 0591-87515378
五凤派出所 0591-83999110
刑侦大队 0591-87611957
刑侦大队(反诈) 0591-83396110
经侦大队 0591-86290311